[摘要] 四市县 停止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海南省 9月29日出台政策,提出 停止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地产项目。同时,海南省住建厅和规划委发布通知称,停止批准套型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建设。
《海南省人民 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显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推动海南省房地产业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该意见中,对提出了具体的管控办法:
一、 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地产项目,只允许开发新建用于解决本地居民住房问题的、性。
二、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严格加强海岸带管理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三、生态红线区周边要严格控制开发,海南省“多规合一”已对生态红线区内的管控提出明确要求,将严控商品住宅开发的范围扩大到生态红线区周边。
四、工业开发区、工厂、机场、、铁路、污水和垃圾处理场等周边可能影响居住环境质量的区域,严格控制开发,这不仅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也考虑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同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通知称,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但不包括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住宅。各市县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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