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国土部曾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四年规划,要在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为推动地方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等工作,国土资源部近日启动三项重点工作督察,该工作将持续数月。
按照国家总督察的统一部署,九大国家土地督察局近日陆续向所负责督察区域省级政府印发了《督察通知书》,这标志着2017年下半年的重点督察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正式启动。
三项重点工作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基本农田监管和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各督察局将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对上述三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统筹开展督察,并结合年度各项督察重点组织实施,对下面四种情形经实地核查后,汇总形成问题清单,纳入2018年督察重点,持续跟踪督导。
这四种情形是,一是对登记资料移交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二是基本农田划定后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是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四是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
督察人员实地核查中心
作为三项督察工作中的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近来进展迅速。2014年国土部曾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四年规划,要在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官方信息显示,截至8月底,所有市县已接入信息平台,比计划提前实现接入全覆盖。信息平台共接收数据4000多万条,平均每天接收20多万条,数据质量持续。
除了新登记信息要接入信息平台外,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近日也要求,加快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任务,年底前至少完成2200个市县的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就存量登记数据整合问题,9月12日,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
登记资料是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提供查询服务的依据。对此,《通知》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在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整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存量登记信息一旦移交完成,届时机构将对房屋信息“全掌握“,将更有利于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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