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理所应当,而独生子女更是拥有的继承权。可是最近一则关于的消息,独生子女小丽的父母在去世前没有对房产进行处理,父亲去世后当小丽去过户时才发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
那么,房产到底是怎么样继承的呢?
位于继承首位的是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继承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但是很多时候,由于事发突然,一句话也没留就去世的情况也不少。这个时候就要按照法定继承了。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类,即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13条)。
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人和胎儿。
第二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在这则消息中,由于丽丽的父亲在去世前没有留下相应的遗嘱,所以继承时需要和继承人平均分配房产,如果继承人超过三个,虽然是独生子女,可是连遗产的一半都不能得到。而法定继承容易产生纠纷,是否合理的情况有可能导致最后亲人之间因为争产对簿公堂,感情破裂。
所以,不一定是独生子女就能的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方式就是生前留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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